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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光緒十六年四房陳英仝立杜賣斷根水田山塲厝契(附契尾)藏品圖,第1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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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緒十六年四房陳英仝立杜賣斷根水田山塲厝契(附契尾)藏品圖,第2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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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緒十六年四房陳英仝立杜賣斷根水田山塲厝契(附契尾)

陳英、吳仁榮、吳仁庚、臺灣布政司

立契人:淡水縣頒發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892~1892

長:54 x 寬:78.5 (cm)

複製

登錄號:20100010499

本物件為西元1890年(光緒16年)11月四房陳英仝立杜賣斷根水田山塲厝契,承祖父遺下土地,於西元1884年(光緒10年)用義記號購買陳金聲五房等物業,坐落在海山保三角湧十三添庄,土名為蜂岫坑,其田東至山腳坑溝為界,西至埔園與陳長芳田毗連為界,南至弍房田毗連為界,北至四大房公田仔岸與陳家山毗連為界,其次本厝大廳壹所,東至陳長芳菜園毗連為界,西至本廳後滴水為界,南至陳家竹園為界,北至陳長芳菜園毗連為界,每年應繳納正耗銀錢糧2員1角7絲正,番口糧租粟4石3斗1升,四至界址分明。因乏銀費用,願將土地賣與吳仁榮和吳仁庚兄弟,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佛面銀500大員正,當日銀業兩交,外無欠少,錢糧隨地過割,恐後無凴,立此為存照。

代筆人:林秋會
為中人:陳德祿
知見人:堂叔火
在塲人:胞嬸詹氏

此契尾立於西元1892年(光緒18年)6月,布字1766號右給淡水縣業戶吳仁榮和吳仁庚之契尾,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陳英,因使用不便,別無輾轉,今將自己田山壹所位於海山保三角湧十三添庄,賣與業戶吳仁榮和吳仁庚為業,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345兩,納稅銀10兩3錢5分。當日銀業兩交,外無欠少,錢糧隨地過割,恐後無凴,立此為存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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